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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昌理工学院被湖北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称号

校对: 责编: 终审: 时间:2017-12-23 阅读:

中南在线12月23日消息 日前,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命名表彰2014-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、2015-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、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(鄂文[2017]97号),武昌理工学院被授予“全省文明单位(校园)”荣誉称号。

文明校园是继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后,中央文明委开展的第五大文明创建工程。与其他四项荣誉一样,文明校园是体现校园文明建设程度、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,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学校品牌。

多年来,武昌理工学院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全校师生员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,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,以成功素质教育为特色,全校师生员工上下一致,同心协力,扎实开展文明创建,推动了学校又好又快发展。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,五次专题会议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实现了创建工作师生员工全员知晓全员参与。学校凝练并提出了“追求卓越”的大学文化,干部以身作则,党员率先垂范,教职工敬业爱校,学生勤奋好学。校园环境整洁优美,学校已成为无烟校园、洁净校园、书香校园、平安校园,受到社会普遍认可。

学校系统形成了“成功素质教育”办学特色,提出并践行专业素质教育、思品素质教育和创新素质教育三维人才培养模式。形成了 “五四三二一”的党建工作模式。构建了“学-悟-行”思想道德教育模式。推行全息育人教育模式,建构育人大格局。创建了“大学生成功素质展示节”、“大学生社团文化节”、“大学生创新成果拍卖会”、“校园魅力人物”等文化品牌。学校先后被授予湖北诚信建设荣誉单位”、“湖北省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” 、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”、“湖北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” 、“湖北省十佳书香校园”、“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基层单位”和“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”等荣誉称号。并荣获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二等奖、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。

武昌理工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授予各级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各种荣誉称号中,文明单位是综合性最高的荣誉称号,是一块“金字招牌”。武昌理工学院将继续开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格局,以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为新的起点,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为学校创建“双一流民办大学”贡献力量。